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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人员培训制度

2024-12-18  点击:[]

为建立知识产权服务体系,保证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工作质量,不断提升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人员的知识产权意识和业务能力,特制定本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人员培训制度。

(一)按照本馆实际需求,由中心制订年度参加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培训的人员名单和培训内容,不定期选派中心工作人员参加教育部或国家知识局、省内外相关机构组织的知识产权培训班,培训结束后向中心全体成员汇报培训成效;

(二)积极组织中心人员参加《专利法》等知识产权相关业务培训。支持、鼓励中心人员通过自学、短期培训等形式获取知识产权相关职业证书;

(三)聘请专利信息服务机构或知识产权专家对中心人员进行知识产权相关政策及信息分析方法等培训,提升中心人员的知识产权意识和服务能力;

(四)加强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同类院校及省内高校知识产权同行的沟通交流、定期聘请知识产权信息服务领域的专家来馆对中心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工作进行指导,每年参加中国知识产权年会、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联盟举办的相关会议,使中心人员其及时了解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最新动态,进一步完善、提升中心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工作;

(五)建立中心人员长效培训机制,对不同能力与水平的人员建立分级分类培训制度,提升培训的精准性、及时性。实现为不同需求的人员提供检索培训、专利查新、专利预警、专利挖掘、专利评估等全流程服务,支撑学校的科技创新。

(六)订阅《中国知识产权报》,为中心工作人员了解知识产权工作动态,获取知识产权信息。要求中心工作人员关注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了解最新动态信息。

本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人员培训制度由本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负责修订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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